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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岭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4-03-22  

证券代码:430139             证券简称:华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11,280,058.2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1,280,058.2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66,800,0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9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15,741,2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本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
期内盈利,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 15,741,200 元,占 2023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1.03%,超过 10%。符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6)承诺内容。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二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
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二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
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二九条     公司应当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一三○条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
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优先于
股票股利分红。
    第一三一条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后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
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当年合并报表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三)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每股收益不低
于0.1元;
    (四)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
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
决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