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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岭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婕2024-03-22  

证券代码:430139           证券简称:华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 2023 年度的发展状况,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
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崔婕女士,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7 月
至 1994 年 3 月,任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1994 年 4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交通银行苏州分行法务;1995 年 6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
苏州罗技电子有限公司会计;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江苏省苏州新世纪
律师事务律师;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控股有限公司
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上海水产大学(现上海海洋大学)讲师;
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战略经
理;2007 年 5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市场
营销部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上海外高桥森兰置地有限公
司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产事业部高级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或                       是否存在连续
           应出
                  通讯表    委托出             三次未亲自出
           席董                       缺席董
 独立董           决出席    席董事             席或者连续两       列席股东
           事会                       事会会
 事姓名           董事会    会会议             次未能 出席也      大会次数
           会议                       议次数
                  会议次    次数               不委托其他董
           次数
                     数                        事出席的情况
 崔婕      10     10        0         0        否                5

    履职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按规定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后,对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    2023 年 2 月 22 日,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3 年 3 月 9 日,对《关于聘任钱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王思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叶守银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汤雪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鲁
蓓丽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2023 年 3 月 20 日,对《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2023 年 5 月 10 日,对《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5、    2023 年 5 月 29 日,对《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2023 年 8 月 25 日,对《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提名沈磊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2023 年 10 月 27 日,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一共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1、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四、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
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
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
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独立
董事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本人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
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督促公司重视投
资者关系,耐心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审阅需经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
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我们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高
度重视,与公司内审部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还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和核查,督促公司更加规范化发展。
    七、学习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
部门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北交所联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项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
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八、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
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没有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确保治理的进一步提升,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崔婕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