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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辰光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430300      证券简称:辰光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0 日 上午 9 时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 1269 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

行必要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32,778,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82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1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

   并使用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27,7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回避股

数 24,650,659 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长王杰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董事左永生因与王杰有亲属关系故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辰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拟

   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并使用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 )上披露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127,7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回避股

数 24,650,659 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长王杰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董事左永生因与王杰有亲属关系故回避表决。


(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

  1      司拟向       143 100.00%               0      0.00%          0      0.00%

         宁波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上海

    分行申

    请并使

    用授信

    额度的

     议案

    关于公

    司全资

    子公司

    上海辰

    瞻医疗

    科技有

    限公司
2            143 100.00%   0   0.00%   0   0.00%
    拟向南

    京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分

    行申请

    并使用
       授信额

       度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依来、邱梦媛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及全套文件;

(二)《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签字盖章页。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