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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辰光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2024-12-27  

证券代码:430300            证券简称:辰光医疗                公告编号:2024-103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天从
企 业 管 理 持股 5%以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6,000,000          6.9892%
中心(有限 上股东                                             前取得
合伙)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                                                拟减
            计划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                                                 持
           数量(股)           方式     期间          区间       份来源
                        比例                                                原因

                                        本公告
                                集 中 披露之
上海天从
           不 高 于             竞 价 日       起               北京证券 投 资
企业管理                不 高                        根据市场
           1,716,942            或 大 15       个               交易所上 期 限
中心(有                于 2%                        价格确定
           股                   宗 交 交易日                    市前取得    已满
限合伙)
                                易      后3个
                                        月内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
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天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
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配合公司完成相应的
信息披露工作。如法律法规、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持股、减持有其他规定
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北京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
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
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5、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海天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述所做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
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
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
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天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