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峆一药业:回购股份结果公告2024-09-23  

   证券代码:430478          证券简称:峆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1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
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12.02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
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
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
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
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6,000,000 元,不超过 10,000,000 元,同时根据拟回
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375,000 股-625,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7%-1.1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
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 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 回购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
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继续回购将导致公司不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
件,公司董事会应决议终止回购,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①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开始,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结束,实际回购
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60.0155%,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
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514,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5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11.89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11.4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001,548.78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
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60.0155%。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是否已及时履行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2024-050           是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9     2024-051           是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2024-07-19     2024-055           是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2024-07-23     2024-056           是
情况公告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                    2024-07-31     2024-057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4-08-01     2024-058           是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4-08-30     2024-068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4-09-02     2024-069           是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
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
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回
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