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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峆一药业: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4-11-08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0月
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
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10月22日)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进行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已出具查询证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本激励计划的
核查期间不存在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
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
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
明》。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