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1-17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3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2024 年 1 月 16 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

                               1/5
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

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

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

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

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

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

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

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

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
                               2/5
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

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

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

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

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

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

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

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

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

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

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

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

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

求的施行起始日开始执行。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3/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期初调整数     2022 年期初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75.63             14,497.84            11,960.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06.62
盈余公积                             233.34                 90.59              -181.71
未分配利润                         8,142.29             14,407.25             9,735.61


     2.利润表项目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所得税费用                             4,234.77         -4,943.94            -9,553.90
净利润                                -4,234.77          4,943.94             9,553.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34.77          4,943.94             9,553.90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规定,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
                                        4/5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会议,3 名委员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

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