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1-17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3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2024 年 1 月 16 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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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
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
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
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
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
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
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
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
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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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
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
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
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
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
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
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
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
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
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
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
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
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
求的施行起始日开始执行。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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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期初调整数 2022 年期初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75.63 14,497.84 11,960.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06.62
盈余公积 233.34 90.59 -181.71
未分配利润 8,142.29 14,407.25 9,735.61
2.利润表项目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所得税费用 4,234.77 -4,943.94 -9,553.90
净利润 -4,234.77 4,943.94 9,553.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34.77 4,943.94 9,553.90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规定,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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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会议,3 名委员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
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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