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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4-07-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七月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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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内容
 1     股东会议程
 2     股东会注意事项
 3     议案材料
3-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2    关于为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融资担保的议案
 4     议案表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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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会议程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冉   云


序号                                        议程
 1     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嘉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宣布股东会注意事项
 3     宣布出席股东会与会股东资格及持股情况
 4     宣布股东会现场会议正式开始
 5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     关于为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融资担保的议案
 7     宣布股东会议案表决办法

 8     股东发言
 9     股东投票表决
 10    宣布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11    宣布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12    宣布股东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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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会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
进行和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特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请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按股东会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办理登记手续。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回答股东提出的相应问题。
    五、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本次股东会中议案一对中小
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六、本次股东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会议进行中,各位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纪律,保证大会
正常进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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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一)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

据公司股东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推荐陈简先生为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的

情形。

   请予审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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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简,男,汉族,198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协

调处处长、对外合作促进处处长、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成都绿色低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擅长投融资管理、资产

经营管理及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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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内保外贷融资担保的议案
                             (议案二)


各位股东:

    为满足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金证券”)全资子

公司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金控”)及其下属国金

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香港”)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香港证券业务的竞争实力,做优做强公司在港业务,现经子公司国金金控

公司申请,公司计划为国金金控公司提供内保外贷融资担保,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09,000,000.00 港元

    3、公司负责人:张静

    4、与公司关系:2018 年 9 月成立,目前公司持有国金金控的权益比例为

100.00%

    5、住所:UNITS 2505-06 LOW BLOCK 25/F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1

QUEEN’S ROAD CENTRAL HK(香港皇后大道中 181 号新纪元广场低座 25 楼

2505-06 室)

    6、成立时间:2018 年 9 月 19 日

    7、经营范围:该公司系国金证券在香港开展证券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

其下设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金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国金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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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金国际企业融资有限公司四家子公司,分别在香港从

事包括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提供保证金融资、配售及包销服务、企业

融资顾问服务、海外证券交易代理服务、基金管理服务、提供管理顾问服务

和客戶转介等证券相关业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金金控经审计确认总资产 14.67 亿元港币,

净资产 5.97 亿元港币,资产负债率为 59.30%。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795.50 万元港币,净利润-3,009.10 万元港币。

    二、 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国金金控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通过 OSA 账户直贷(简称“离岸账户贷款”)的方式申请总金额不超过壹亿元

港币(或等值外币)的内保外贷银行贷款,用于满足自身及其下属子公司的

展业需求,贷款资金性质包括但不限于离岸流动资金贷款、循环贷款等(具

体由平安银行总行最终审定),公司将为国金金控在上述额度内的银行贷款提

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三、贷款资金用途

    国金金控向平安銀行申请内保外贷的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满足其下属子公

司国金证券香港的经纪业务交收及孖展需求。国金证券香港的主要业务类型

有:经纪业务(包括机构及零售销售及交易、客户融资即孖展贷款等)、投资银

行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 2024 年 5 月末,国金证券香港的银行贷款余额 1.9 亿元,其中:孖

展贷款 1.3 亿港币、信用贷款 0.6 亿港币,账面可用自有流动资金约 2 亿港

币,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纪业务交收垫资、孖展融资以及股票买卖交收支付

及中央结算所保证金缴纳。本次国金金控向平安银行申请内保外贷资金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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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满足公司在港证券业务的资金需求。

    四、 公司对外融资担保授权及使用情况

    为满足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国金证券香港公司展业需要,公司 2022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

保授权期限不超过两年,议案授权有效期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述担保授权额度项下的外贷均已偿还完毕,

公司担保已解除。目前,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外融资担保余额。

    为有效控制业务风险,本次担保授权生效后,前次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

公司提供的内保外贷担保授权尚未到期,公司对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

额度不叠加,即公司实际向国金金控及国金证券香港提供的内保外贷融资担

保授权额度余额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

    五、 本次担保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完成本次担保相关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从维护公司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就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共同或分别负

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取得监管部门核准/无异议(如需)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请予审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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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表决办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特对议案表决办法说明如下: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以其所持或代表的股权

参与表决,一股一权,股权平等。

   二、大会议案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

人以其代表的股权作为大会议案表决的统计依据。

   三、本次股东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

   五、议案表决结果需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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