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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利: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公告编号:2024-053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9/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0,000 元~200,000,000 元
回购价格上限                     10.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8,951,591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99%
实际回购金额                     146,004,657.43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90 元/股~8.04 元/股
    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在回购期限内实施
了现金分红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8514 元/股(含)。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临 2024-039 号)。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
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0.00 元/股,回购
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同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临 2023-053 号)。
    (二)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已实际回购股份 18,951,5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回购的最高价为
8.04 元/股、最低价为 6.90 元/股,回购均价为 7.70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46,004,657.4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
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临 2023-049 号)。经公司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
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具
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计划的公告》(临 2023-050 号),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
的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即 2023 年 9 月 28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
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本次增持计划
未设定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长江电力自有资金。截至 2024 年 9 月 3 日,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已经达到计划中约定增持金额的上限,增持计划实施完毕。长江电力因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13,350,08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增持金额约人民币 1 亿元。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长江电
     力持有公司股份 275,822,5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42%;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8,661,0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4%。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临 2024-049 号)。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12,142,904              100 1,912,142,904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8,951,591              0.99

      股份总数            1,912,142,904              100 1,912,142,904                 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8,951,591 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
     司未能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
     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