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对外担保公告2024-07-18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大龙顺发与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的线上供应链
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本次担保事项
发生前,公司实际为大龙顺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大龙
顺发资产负债率在 70%左右,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大龙顺发资产负债率在 70%左右,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7 月 17 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大龙顺发与浙商银行开展的最高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前,大龙顺
发资产负债率在 70%左右,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1267 室
法定代表人:刘国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
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龙顺发资产总额为 100,888.92
万元,负债总额为 72,394.07 万元,净资产为 28,494.85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71.76%;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1,977.09 万元,
净利润-1,895.2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大龙顺发资产总额为 939,244.46
万元,负债总额为 65,526.69 万元,净资产为 28,397.77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69.77%;2024 年 1 至 3 月实现营业收入 9,196.37
万元,净利润-97.09 万元。
大龙顺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 98.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大龙顺发与浙商银行开展的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最高额度
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公司为大龙顺发上述业务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大龙顺发与浙商银行开展的最高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有利于其改善
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大龙顺发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需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
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被担保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00 万元,全部为本次对大龙顺发的担
保,公司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9%。公司
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