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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宁科:*ST宁科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4-05-08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2024-055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5 月 17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65      *ST 宁科             2024/5/1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29.20%股
份的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5 月 6 日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增加临时提案如下:
    1、《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详见临 2024-054);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
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两个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1
议审议通过。会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6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
  7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8     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2024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    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2
         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1                                                                √
         的议案
 12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相关子公
 14                                                                √
         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1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上述第 13-1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3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时间为股东大会
当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7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
  8
         的议案
 9       2024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
 11
         报规划》的议案
 12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相
 14
         关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做出投票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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