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宁科:*ST宁科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4-161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54.15 万
元,亏损同比增加 25,931.67 万元;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686.02 万元,亏损同比增加 24,463.52 万元;
2024 年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976.52 万元,期末净资产
为负。本次判决预计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 1.74 亿元,并减少公司净资产
1.57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类的相关情形符合前述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宁科生物)整体债务规模为 23.68 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 15.74 亿元,涉
诉债务规模为 13.42 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福)的
银行账户外,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及宁
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公司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
备破产原因。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1
   ●   涉案的金额: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含支付利息)合计 643,223,766.84 元、
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5 日的利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
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
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
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和判决的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二建)
作为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
告中科新材、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重
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5)。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
的《民事判决书》(2024)宁 02 民初 7 号,对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判决确
认原告中化二建对被告中科新材享有债权 640,223,766.84 元(其中工程款
617,179,815.84 元、利息 23,043,951 元);确认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的利息以 617,179,815.84 元为基数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上诉
期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53)。
    二、本次诉讼的上诉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同意 6 票、
弃权 1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民事判决书>(2024)
宁 02 民初 7 号不上诉的决定的议案》,公司决定不上诉。
    三、本次诉讼上诉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
    1、上述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董事会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微信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


                                       2
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3、上述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09:30 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4、上述董事会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5、上述董事会由董事长胡春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会议审议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关于公司对《民事判决书》(2024)宁 02 民初 7
号不上诉的决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
的《民事判决书》(2024)宁 02 民初 7 号,法院对原告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
公司、中科新材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153)。
公司征求并综合多方意见后,决定不上诉。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弃权 1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林超先生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诉讼方式周期长、不确
定性大、不能保证尽快结案。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预计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 1.74 亿元,并减少公司净资产
1.57 亿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债务及经营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 23.68 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
为 15.74 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 13.42 亿元,除子公司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
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中科新材及恒力国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严
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公司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
破产原因。
    (二)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3
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
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
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