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7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根据经营需要,2025 年度,公司拟向拉萨联
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联恒”)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4.3
亿元、数量不超过 70 万吨煤炭。
●因拉萨联恒为公司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拉萨联恒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结
果为: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苏壮强、王舟波、
徐卫晖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的议案》,2024 年度
公司拟向拉萨联恒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4.3 亿元、不超过 70 万吨煤炭。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2024 年度公司与拉萨联恒累计交易 2 次,
累计交易金额为 29,491,867.14 元(不含税),累计采购煤炭 52,923
吨。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关联方在履行合同
中存在可能发生违约行为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名称:煤炭。
交易事项:根据经营需要,2025 年度,公司拟向拉萨联恒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4.3 亿元、数量不超过 70 万吨煤炭。
交易价格及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情况:不适用。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根据公司与煤炭供应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长协,
2025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预计有 70 万吨用煤缺口,公司计划在原有采
购渠道及数量的基础上,从拉萨联恒采购数量不超过 70 万吨煤炭,
以确保各项业务的安全、稳定开展。
公司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矿业”) 49%股份,拉萨联恒是国源矿业
的煤炭经销商。因目前煤炭为紧缺物资,为平衡股东方煤炭需求。根
据约定,国源矿业同意提供一定数量煤炭支持股东需求,联美集团有
限公司按照股比分配获得部分煤炭,联美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量由拉
萨联恒承接。
为保障公司冬季供暖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向
拉萨联恒采购煤炭,以保证公司的用煤需求。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结
果为: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苏壮强、王舟波、
徐卫晖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刘永泽、张多蕾、唐大鹏均表决同意
此项交易。
(四)因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上述议案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的议案》,2024 年度
公司拟向拉萨联恒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4.3 亿元、不超过 70 万吨煤炭。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2024 年度公司与拉萨联恒累计交易 2 次,累计
交易金额为 29,491,867.14 元(不含税),累计采购煤炭 52,923 吨。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因拉萨联恒为公司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拉萨联恒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公告披露日,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矿业”) 49%股份,拉萨联恒是国
源矿业的煤炭经销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BJC37Y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1 日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 11 号投资大厦 312 室
法定代表人:肇广才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
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
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582,487,683.34 379,194,203.09
净资产 408,302,130.43 228,457,401.31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54,470,442.10 1,362,378,170.77
净利润 179,844,729.12 218,460,255.28
2、公司与拉萨联恒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拉萨联恒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经营风险,未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交易标的为基准发热量 4000-4200(Kcal/kg)煤炭,2025
年度,公司拟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4.3 亿元、数量不超过 70 万吨煤炭。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定价原则:按照不高于秦皇岛港口同期同煤种市场价格。双方煤
款按照发站或港口基准价和数质量调整结算,运费根据发生额据实结
算。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出卖人):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各专业子公司
第一条、煤炭品质
1.1 煤炭品种和质量规格:
表 1:煤炭品种和质量规格表
Mt Aad Vad Qnet,ar St,ar
品种 ST
% % % (kcal/kg) %
末煤 ≤15 ≤37 ≥25 4000-4200 0.8 ≥1400
1.2 对超出表 1 约定的其它品种,可作为本协议的执行补充,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条 数量及交货期
2.1 协议总量:原则上不超过 70 万吨,总金额不超过 4.3 亿元。
2.2 协议交货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三条 交货方式和运输
3.1 交货方式:发站交货;交货后的运输方式:火车运输。
甲方于发站交货。丙方到站沈阳东、文官屯、辉山、吴家屯等采
购的煤炭,由甲方向铁路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并代收代缴运费,乙方在
发货前预付运(杂)费。
3.2 交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交货后的运输方式:海运+铁路
/公路 。
甲方于秦皇岛向丙方平仓交货后,货物由丙方委托的船舶经海运
至盘锦港,并由丙方委托运输车队公路或铁路运输至各实际使用地
点。相关船运费、公路运费、盘锦港杂费、过磅费等均由丙方承担。
3.3 甲方每月应协调发货人按协议约定数量及时发货;乙方每月
应协调收货人按协议约定数量及时收货,完成交收。
第四条 作价原则
4.1 作价原则:按照不高于秦皇岛港口同期同煤种市场价格。
4.2 双方煤款按照发站或港口基准价和数质量调整结算,运费根
据发生额据实结算。
第五条 质量检测和数量检测
5.1 质量检测:以甲方发站或港口第三方化验为准。
5.2 煤炭数量确认,以铁路票重或港口水尺检测作为结算数量。
第六条 货款支付与结算
6.1 双方约定每批次发货前预付全部煤款和运杂费,收到货后
结算,多退少补。
6.1.1 乙方为丙方的控股股东,为确保煤炭买卖顺利落地执行,
实现月度预付款集中统一垫付,由乙方以“合同订金”形式统一垫付
给甲方,款项支付后视为丙方已履行相关支付预付款的合同义务,甲
方按实收货款组织发货。
6.1.2 结算完成后,由丙方根据最终实际结算金额向甲方支付结
算后煤款,甲方在收到丙方煤款后相应退回由乙方垫付的合同订金。
6.2 双方签约时以价格确认函的形式确定每批次结算基准单
价,结算时以双方认可且书面确认的每批次发货数量和质量确认最终
结算煤款,涉及甲方垫付铁路运输情形的按照铁路发货票重结算运
费。
6.3 每批次发货结算完成后,甲方开具煤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率 13%);涉及垫付铁路运输情形的由甲方牵头代为换取铁路运、杂
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框架协议完成煤炭采购任务,通
过相关子公司签署具体采购合同。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煤炭采购的稳定
和质量控制。
本次煤炭采购最终结算价,低于其他渠道可购买到的煤炭价格。
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拉萨联恒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的议案》,认为本次煤炭采购行为,是为
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而进行的必要交易,交易的定价原则:按
照不高于秦皇岛港口同期同煤种市场价格。双方煤款按照发站或港口
基准价和数质量调整结算,运费根据发生额据实结算。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
《关于向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的议案》事项进行了审
议,表决结果为: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苏壮强、
王舟波、徐卫晖回避表决。
因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上述议案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的议案》,2024 年度公
司拟向拉萨联恒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4.3 亿元、不超过 70 万吨煤炭。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2024 年度,公司与拉萨联恒累计关联交易
总金额为 29,491,867.14 元(不含税),均为采购煤炭业务,未发生
其他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