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中国巨石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公告2024-03-20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要求,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
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
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一)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一)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代公司关联方承担 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代公司关联方承担
其他成本或其他支出; 其他成本或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
公司关联方使用; (含委托贷款)给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
(三)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 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
司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
(四)委托公司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五)为公司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 (三)委托公司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四)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
(六)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 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规范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