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发 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 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全部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独立董事:杨放春、刘保钰、胡军统 2024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