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 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杨放春、刘保钰、胡军统 202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