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24-03-13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4-015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已
终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已终结;武汉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二审判决已下达。
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89,266,900 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前期公司已对
案件相关资产全部计提减值,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微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下称“大唐微电子”)与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
诚”)签订了《2016 年度设备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订单总金额为
89,266,900 元。因上海华诚和其共同还款责任人广影电华诚(武汉)经贸有限
公司(下称“广影电华诚”)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大唐微电子向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上海华诚支付合同款 89,266,900 元及利
息,广影电华诚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上海华
诚、广影电华诚分两期支付大唐微电子货款 89,266,900 元及利息。由于上海
华诚和广影电华诚未按照民事调解书支付两期款项,大唐微电子分别向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上海华诚和广影电华诚无可供执行的财
产,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两期款项的本次执行程序,上海华诚和
广影电华诚尚有 89,266,900 元及利息等款项未履行。此外,为了收回上海华
诚和广影电华诚欠付的合同款 89,266,900 元及利息,大唐微电子以债权转让
合同纠纷为由,将广影电华诚、湖北君泰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影电华诚
的债务人,下称“湖北君泰”)和武汉香华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影电华诚和
湖北君泰的债务人,下称“武汉香华林”)起诉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请求法院判令武汉香华林支付应付款项 92,114,095 元及利息,湖北君泰和广
影电华诚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大唐微电子的
诉讼请求。大唐微电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
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大唐微电子不服终审判决,申请再审。湖北省高级人
民法院裁定驳回大唐微电子的再审申请。为维护合法权益,大唐微电子以债权
人代位权纠纷为案由,再次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武汉香
华林、湖北君泰向大唐微电子履行代为清偿义务,立即向大唐微电子支付广影
电华诚欠付大唐微电子的货款 89,266,900 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共 23,073,633.92 元),以及预缴诉讼费 265,592 元、律师费 356,640 元,
以上合计 112,962,765.92 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大唐微电子
的诉讼请求。大唐微电子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
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
裁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2018 年 7 月 26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2018 年 8 月 9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
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2018 年 8 月 11 日披露的《大唐
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6)、2018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
年度报告》、2018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2019 年 3 月 15 日
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2019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 4 月 8 日
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 8 月 30 日披
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 12 月 31 日
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97)、2023 年 1 月 14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大唐微电子提起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之诉,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判决书,法院判决驳回大唐微电子的上
诉,维持原判。公司后续将采取相应的救济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