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4-05-31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4-050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8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
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
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公司自 2019 年开始按逾期账龄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
并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公司对我部前期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同行业客车公司无同
样会计政策。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7 亿元,其中逾期账款 9.17 亿元,
占比 53.94%,同比增长 4.28 个百分点。逾期 2-3 年、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
同比分别增长 3 个百分点、7.19 个百分点。本期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9
亿元,上年为 906 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同比增加 1.47 亿元。截
至期末,公司起诉逾期未回款客户 44 家,涉及应收款余额及相应利息 4.78 亿元。
此外,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73.54%、95.68%、95.37%。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 4 年应收账款按实际账龄分类的主要情况及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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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行对照,说明采用按逾期账龄对应收账
款进行分类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该方法是否能充分反映相关业务预
期信用损失,并说明计提的充分性;(2)补充披露公司对前 10 大主要客户的信
用期情况,近 4 年对其的信用期调整情况,信用期变更的程序、政策等,说明是
否存在通过调整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期以少计应收账款减值的情况;(3)补充披
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逾期 2 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欠
款方名称、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回款比例、关联关系、采取的措施等信息,说
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现金流情况、下游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等,说明
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信用政策是否匹配;(5)补充披
露公司起诉逾期客户的筛选标准,说明涉诉逾期金额远低于逾期账款的原因及合
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4)发表意见。
2.关于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
1716.77 万元,其中 2 年以上的预付账款 114.91 万元。期末其他应收款 0.85 亿
元,其中款项性质为其他的款项 0.35 亿元,占比 41.17%。
请公司:(1)补充披露账龄 2 年以上预付账款对应的对手方名称、商品或
服务名称、交易时间、金额、交付情况、关联关系等,说明存在长账龄预付款的
原因及必要性;(2)补充披露上述款项性质为其他的应收款项对应的欠款方名
称、对应商品、交易时间、金额、还款情况、关联关系等,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
占用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关联采购与销售。报告期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金额
3.57 亿元,同比增长 144.52%,其中新增向关联方同心智行物流科技(济南)有
限公司、潍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销售,交易金额同为 6040.71 万元。报告期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产生金额 2.17 亿元,同比增长 205.63%,连续 2
年大幅增长。此外,公司与关联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扬州)投资有
限公司、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等 5 家关联方同时发生关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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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售。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金额、
平均价格、结算方式、账期、期末应收预付余额等,对比市场同期可参考价格说
明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理;(2)结合上述关联方主营业务、技术实力、产品
销量、市场地位等,说明选择其成为销售、采购合作方的商业合理性,与同一关
联方同时发生关联采购及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
否涉嫌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3)说明报告
期关联采购、关联销售金额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是否存在较大业务依赖,并充分提示风险;(4)补充披露公司与同心智行
物流科技(济南)有限公司、潍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合作模式,说明交易
金额相同的原因,自查相关信息披露准确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关于关联贷款及受限资产。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关联方山东重工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质押贷款 5.2 亿元,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的短期委托贷款 3.6 亿元,合计占期末有息负债余额
的 95.44%。期末受限资产 21.15 亿元,其中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18.08 亿元,系
与恒生银行、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合同用于办理质押借款 4.53
亿元,质押覆盖率近 4 倍,另受限长期股权投资 0.83 元用于办理质押借款。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贷款的具体明细,包括金额、期限、贷款
利率、用途、增信措施、还款情况等,对照财务公司与其他银行贷款利率差异,
说明主要通过关联方融资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与银行、债权人签署
的质押合同主要条款、授信条件、贷款及担保模式,说明质押覆盖率较高的原因
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受限资产被关联方占用或用于其二次融资的情形。请年审会
计师发表意见。
5.关于债权债务核销。报告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 962 万元进行核销,核销原
因系长期无法收回,经与债务人多次协商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后予以减免而核销;
对应付账款 1928 万元、预收账款 118 万元进行核销,核销原因系与债权人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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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务往来。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核销应收账款对应的欠款方名称、交易时间、
交易金额、回款比例、核销比例、关联关系、债务和解协议签署时间、前期采取
的催收措施等信息,说长期未回款、核销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应付
账款、预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债权人名称、交易时间、销售商品、关联关系等,说
明长期存在未付款结算、预收账款未实际交付商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被
债权人追索偿付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关于预计负债及销售费用。年报显示,公司期末预计负债 2.19 亿元,其中
产品质量保证 1.15 亿元,同比增长 74.24%;报告期发生销售费用 1.71 亿元,其
中三包及维修服务费 0.99 亿元,同比增长 182.86%。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 亿元,同比减少 18.11%。
请公司:(1)结合产品质量保证、三包及维修服务费的主要明细,金额确
认的具体依据,与公司实际经营及销售规模的匹配性,与同行业公司存在的差异,
说明相关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同批次产品销售、剩余质保
期情况,说明预计未来相关费用是否仍将维持较高水平,是否涉及大规模产品质
量问题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
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部,按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
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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