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2024-063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 亿元(含
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第九
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005 号)核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7,787,02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69,999,996.21 元,扣除发行费等相关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43,799,996.25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 10 月 14 日出
具亚会 A 验字(2016)021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
集资金共计不超过 4.40 亿元(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滚动余额为 40,202.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已将前述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
月,公司已提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发布《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6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总投资 拟投入募 募集资金累 工程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号 额 集资金 计投入 进度 账户余额
贵阳观山湖肿瘤
医院及贵阳圣济
1 200,000 103,700 61,730.35 95%
堂糖尿病医院建
设项目
偿还公司及子公
2 93,300 93,300 93,300.00 100%
司银行贷款
合计 293,300 197,000 155,030.35 14.52
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 155,030.3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4.52 万元(含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
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并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计划
及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 4 亿元(含本
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
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
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第九届六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 4.00 亿元(含本
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
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上述事项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