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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返利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4-09-2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二四年九月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5
三、基本假设 ............................................................................................................... 6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7
(一)对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条件的核查意见 ....................................................... 7
(二)对本激励计划内容及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7
(三)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 8
(四)对本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 9
(五)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 10
(六)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 12
(七)对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 13
(八)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核查意见 ......................................................................... 13
(九)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 15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6
(一)备查文件 ......................................................................................................... 16
(二)咨询方式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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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返利科技、本公司、公
                       指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本激励计划             指
                            票激励计划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激励计划(草案)》   指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返利网数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
                       指   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报告
                            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
股票期权、期权         指
                            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
限制性股票             指   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激励对象               指   (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
行权                   指   的行为,在本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
                            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
行权条件               指
                            条件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授予日                 指
                            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
限售期                 指
                            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解除限售期             指
                            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满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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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释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
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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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返利科技提供,本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
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返利科技股东是否公平、合理,
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返利科技的任何
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
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
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
公司财务报告,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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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准确;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
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
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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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对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条件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6295 号)、《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6298 号)、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以及公司出具的承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
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二)对本激励计划内容及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载明事项包含:“释义”、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的确
定依据和范围”、“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和分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其他限售规
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授予、
行权条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股票期权会计处
理”、“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
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其他限售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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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
权利义务”、“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及“附则”等内容。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中载明的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操作程序上具备可行性。


(三)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2、激励对象的范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对象的范围依据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3、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认为:“列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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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列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内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
说明。”
    (2)根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
供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说明、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聘任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决议及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等资料,本所律师认为激励对象的范围
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等资料,
并经本所律师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适当检索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
划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对象的核实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充分提示公司应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
内确定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中已明确规定激励对象范围以及对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情形的处理方式,公司已充分知晓相关规定并承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范围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对本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总额度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459.20 万股/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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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2,325.0036 万股的 1.0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7.52 万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 269.84 万份,合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2,325.0036
万股的 0.8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
股票或股票期权)91.84 万股/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2,325.0036 万股的 0.2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额度分配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27 人,所涉及的任何一名激励
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返利科技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权益授出总额度及单个激励对象的权益分配额度,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
条的规定。


(五)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核
查意见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07 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
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份 4.07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
票的权利。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
较高者:
    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4.79 元/股的 85%,为每股 4.07 元;
    ②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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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4.75 元/股的 85%,为每股 4.04 元。
    (3)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一致。预
留部分股票期权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
    (4)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的规定;定价方式是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并提升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也为
了更好地保障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激励核心人才,为公司
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人才保障。
    公司主要从事第三方在线导购、广告推广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等商业服务
业务。作为深耕互联网的企业,公司逐步形成了以在线导购、整合营销、平台
技术及其他服务为支撑的业务体系,涵盖了互联网消费、数字营销及在线广告、
平台技术服务等互联网领域的核心业务需求。公司关注人才培养、支持人才体
系建设,持续加强员工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人才竞争
亦成为行业竞争的重要因素。基于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战略考量,公司须进一
步完善和丰富核心人才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而合理的激励成本能够更有效地保
留和激励核心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利
用和合理配置,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
    基于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战略考量,为保证激励效果,推动本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综合考虑了本激励计划的有
效性和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综合确定。公司
本次采用自主定价方式,以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85%
作为行权价格,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本
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亦设置了合理且具有挑战性的业绩考核指标,
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核心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业绩目标的实现,从而实
现公司利益、个人利益、股东利益的统一。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确定了本激励计
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更加稳定核心团队,实现员工利
益与股东利益的深度绑定。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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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40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
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4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
列价格较高者:
       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4.79 元的 50%,为每股 2.39 元;
       ②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4.75 元的 50%,为每股 2.37
元。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
情况。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返利科技《激励计划(草案)》已对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定价方式作出说明,符合《管
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相关定价方式合理、可行,有利于
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现有团队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
意见


       1、本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
       “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
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返利科技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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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利科技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出书面承诺:“公司承诺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内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计划(草案)》已对公司财务资助
行为设置禁止性条款,且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就上述事项充分提示返利科技,返
利科技已对上述禁止性事项作出相应承诺。截止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返利科技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现象,符合《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七)对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作为用股权支付的基于股权的薪酬,应该按照在授予时的公允价值在生效期
内摊销计入会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独立财务顾
问认为返利科技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应当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激励所产生的费用
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具体对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核查意见


    1、本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
    (1)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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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董事会、监事会通知、
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激励计划所安排的相关程序保证了本激励计划的合法性及合理性,符合《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及决策权。
    2、返利科技监事会已对本激励计划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
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
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
    3、股权激励的内在利益机制
    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权激励的内在利益机制决定了整个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持续的正面影响:当
公司业绩提升造成公司股价上涨时,激励对象获得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成
正相关变化。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将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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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全体股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和股东权益的
增加产生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九)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引用的的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为了便于论证
分析,而从《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概括得出,可能与原文存在不完全一致之处,请投资者以公
司公告原文为准。
    2、作为返利科技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
特请投资者注意,返利科技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尚需
返利科技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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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2、《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茜
    联系电话:021-52583136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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