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1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9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写字楼 D 座 4 层第一会
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
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46 万通发展 2024/11/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
3、操作方式为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核对后现场复印该等证件,并收取授
权委托书原件。
4、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5、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6、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写字楼 D 座 4A 层)
7、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071169
传 真:010—59071159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