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4-11-05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9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11 月 1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46 万通发展 2024/11/1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3)。
为有效节约股东表决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单独持有 27.52%股份的股东嘉华东
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4 年 11 月 4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
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
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
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增加临时提案
后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资料》。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写字楼 D 座 4 层第
一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