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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 (6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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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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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4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
                          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春燃气”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收到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港燃气”)的通知,长春市人
民政府同意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称“长春市国资委”)
将其所持有长港燃气 39.83%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称“长发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4 年 1 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港燃气的通知,长春市国资委已出具《长
春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将所持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39.83%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春
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长国资[2024]5 号),同时长春
市国资委已与长发集团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据此,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2024-001 号) 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并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
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与《关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二、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长港燃气的通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
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
94 号),决定对长发集团收购长港燃气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即日起可以实
施集中;长港燃气已办理完毕相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长港燃气的公司章
程也已变更完毕并备案。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7561659999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 3300 号

法定代表人         董志宇

注册资本           102,189.59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02-01

                   建设(及运营)城市燃气及输气基础设施项目,城市燃气
经营范围           经营发展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港华燃
股权结构           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8%,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51%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发集团通过控股长春燃气的控股股东长港燃气,间接
控制公司 357,810,8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5%)。公司的直接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