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精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郭月梅女士、 彭迅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郭月梅女士、彭迅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