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春天:青海春天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4-06-27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春天               公告编号:2024-035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听花贸易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朝阳
区市监局”)京朝市监处罚[2024]558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
     名称: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84413967T
     2.违法情况
     2024 年 3 月,朝阳区市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
在违法宣传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
关规定,经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朝阳区市监局认为,当事人的业务员在销售听花酒产品时,进行了引
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
定。当事人作为酒类销售企业,应当对酒类及食品广告中禁止宣传治疗功能、功效作
用等内容的事项知晓,且当事人提供了《体验店合规迎检常规注意事项》 PDF 文件,
该文件要求了体验店店员在接待消费者时所用话术不能提及功效,当事人在明知在接
待消费者时不能提及听花酒具有相关功效的话术情况下,还要求或默认员工向消费者
介绍听花系列白酒的功效及“回春案例”,主观故意明显,引起了一定程度的负面社会
影响,应从重处罚。
     3. 处罚的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
定,构成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 80 万元。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春天                 公告编号:2024-035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
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