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4-04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 2023 年回购方案 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 少注册资本”。 ● 公司拟将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4,797,682 股回购股份进行 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69,205,771 股减少为 694,408,089 股,注 册资本将由 769,205,771 元减少为 694,408,089 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 2023 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 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变更及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058)。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期间实施并完成了回购股份计 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74,797,6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9,205,771 的比例约为 9.72%,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 3.52 元/股,最高价为 4.79 元/股,平均价为 4.3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28,720,111.1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 1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8)。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原因及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和库存股情 况等因素,拟对 2023 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 2023 年回购方案的 74,797,682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69,205,771 股减少为 694,408,089 股,注册资本将由 769,205,771 元减少为 694,408,089 元。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69,205,771 股减少为 694,408,089 股,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回购注销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769,205,771 -74,797,682 694,408,089 1、 A 股 769,205,771 -74,797,682 694,408,089 三、股份总数 769,205,771 -74,797,682 694,408,089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 明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损益,不 2 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债务履行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 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 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 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 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16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