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复函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发出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 函》己收悉,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涉及贵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 二、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涉及贵司的重大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三、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司股票的 情形。 特此复函。 张伟标(签名):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