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华鲁恒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30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此前的年度审计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2024 年 3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视频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师以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主要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
详实的沟通交流,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了审核,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意并确
认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并约定 3 月 18 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进度,通过电话等方式跟进审计工作计划
的进程,严格要求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审计工作,保证报告
质量,并确保在预定时间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3、2024 年 3 月 18 日,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
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以通讯形式进行了全面、充分、认真的沟通,年审会计师
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应进行相关处理的事项做了说明,公司对需要调
整事项已按年审会计师的审计调整意见做了相关调整。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定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可以提交审计委员会进行审
议,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拟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
议。
4、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2024 年第 1 次会
议,对公司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报告等进行了最终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同意将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