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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2024-02-07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三)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四)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五)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
《受理通知书》(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83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
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皖六化
〔2023〕74 号)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六)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24 号),
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
题。

    (七)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八)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
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和更新,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对外披露了《六国化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九)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32
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
轮问询问题。

    (十)2023 年 8 月 5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
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
和更新,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文件

    (十一)2023 年 9 月 6 日,鉴于公司已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
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对外披露了发
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及《安徽六
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 年半年度财
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十二)因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
事项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三十六条规定,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中止审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申请。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项目动态,
审核状态已更新为中止审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中止审核六国化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通知的公告》。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3 年 1 月 18 日、2023 年 3
月 14 日、2023 年 4 月 7 日、2023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2023 年 6 月 17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7 月 28 日、2023 年 8 月 1 日、2023 年 8 月 5 日、2023 年 8
月 26 日、2023 年 9 月 6 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的股东正在
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中止
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待相关事项落实完毕后及时申请恢复审核。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
司收到项目中止通知。

    鉴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的事项尚在前
期工作中,公司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落实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
向上交所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各
种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后提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
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
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铜化集团的事
项尚在前期工作中,公司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落实相关事项属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一致同意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