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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定健)2024-03-30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王定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湖南湘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出席公司会议并

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全

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定健,男,1958 年出生,江苏省镇江市人,中共党员,硕士

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软件系统工程公司总经理、执

行董事;中国软件高级副总裁、董事;麒麟操作系统董事长等职务。

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
                               1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于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进

行审核并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方面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相关建议,对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促进作用。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4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

并在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及发表

独立意见。对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

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2023 年出席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其中:
 姓名                         以通讯方式 委托     出席股东   其中:是否出席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参加次数   出席   大会次数   年度股东大会
             次数       席
王定健        7         7         6         0        2            否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我的出席会
                                      2
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的制订,将在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意见,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

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

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对公司经营发展

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2023 年,我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
2023 年 1 月 12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赞成的独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日               第六次会议                            立意见
                                  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6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
                                                       事前认可
日               第八次会议       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
                              3
                                         情况及 2023 年度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2023 年 4 月 27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
                                                                 赞成的独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
                第八次会议                                       立意见
日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
                                         议案》、《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2023 年 7 月 19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事前认可
日              第九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2023 年 7 月 20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赞成的独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日              第九次会议                                       立意见
                                         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2023 年 8 月 25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事前认可
日              第十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2023 年 8 月 28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赞成的独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日              第十次会议                                       立意见
                                         的议案》
                                         《公司关于向间接控
2023 年 10 月 17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赞成的独
                                         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
日               第十一次会议                                    立意见
                                         联交易的议案》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就年度报告
                                     4
审计的相关安排、审计重点及预审情况与全体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

进行汇报;本人认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

相关资料,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在初步审计意见出来后,公司又召开专项会议,

本人再次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审计意见的整体情况汇报,并就重点问

题与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我通过参加 2022 年度、2023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

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本人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

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业

务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专项研讨,就本人

掌握的专业信息与公司分享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

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长、经营层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

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5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2023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

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3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3 年,公司未新增高管人员。对于新选举的董事,我发表了

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选举的董事符合任职条件,选举

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6
    薪酬方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我和其他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

特殊合伙)已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

公司应当于 2024 年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公司正在按照前述管

理办法推进相关工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 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我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 年,公司及股东无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未来,我仍将持

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

                               7
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

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我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

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

信;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

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

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2024 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

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

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

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

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

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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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王定健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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