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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魏先华)2024-03-30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魏先华)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

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

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魏先华,男,1964 年出生,湖南省南县人,中共党员,理学博

士。曾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长

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据交换中心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

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

中心主任;中科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

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1
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不是本

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我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

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

无反对及弃权情况。

       2023 年出席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其中:
姓名                         以通讯方式 委托     出席股东   其中:是否出席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参加次数   出席   大会次数   年度股东大会
            次数       席
             7         7         6         0        3            是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
                                     2
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和咨询。2023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的制订,将在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意见,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

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

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对公司经营发展

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2023 年,我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
2023 年 1 月 12 日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 赞 成 的 独
                               3
                     第六次会议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立意见
                                        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3 年度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第八届董事会       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6 日                                             事前认可
                     第八次会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 所 担 任 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公
                                        司 2022 年度日常经
                                        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 2023 年度日常
                                                               赞成的独
                   第八届董事会         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2023 年 4 月 27 日 第八次会议                                  立意见
                                        情况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计
                                        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 所 担 任 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9 日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事前认可
                     第九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赞 成 的 独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立意见
                     第九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事前认可
                     第十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第八届董事会                              赞成的独
2023 年 8 月 28 日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第十次会议                                立意见
                                        的议案》
                                    4
                              《公司关于向间接控
2023 年 10 月 17 第八届董事会                    赞成的独
                              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
日               第十一次会议                    立意见
                              联交易的议案》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计划及相关安排,参加了 2022 年年报

审计沟通会,充分了解年报审计程序、初步审计意见及财务报告信息

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积极助

推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我通过参加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我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年报审计沟通会、

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

识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进行分享交流,探讨公司业务与技术的

融合。同时,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深入公司一线

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薪酬构成及发放情况,听取相关

建议,对科技公司核心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提出自己的建议。

    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全面向我介

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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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

谋划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对于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做出判断,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

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表

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3 年,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

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公

                             6
司及时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

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3 年,公司未新增高管人员。董事的提名严格依据《公司章

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任职资格的有

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薪酬方面,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薪

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高管人员的薪酬考虑了公司经营成果,体现

了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机制。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各

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 年,经我们事前认可及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同意继续聘任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会议召开前我们均及时收到了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 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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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 年,公司及股东无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未来,我仍将持

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行为。后续我也将继

续督促和监督公司,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

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

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

况。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

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同时,继续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

                               8
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先华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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