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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金药业:千金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的通知》,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要求执行。所涉及事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其他未做会计
政策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
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
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
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
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
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公司 2023 年首次执
行适用上述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均按照该解释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比较报表及累积
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情况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重述后)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
                                4,124,648.81               19,955,641.83      15,830,993.02
产
递延所得税负
                               13,224,047.87               27,172,579.03      13,948,531.16
债
未分配利润                 930,733,537.44                 932,615,999.30       1,882,461.86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重述前)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重述后)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
                                6,634,883.93               19,286,988.73      12,652,104.80
产
递延所得税负
                               12,169,624.69               24,055,586.88      11,885,962.19
债
未分配利润                 970,824,432.66                 971,590,575.27        766,142.61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2022 年度(重述前)            2022 年度(重述后)            调整数
   所得税      57,550,345.66                        58,666,664.91            1,116,319.2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