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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渊
源关系等客观因素,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
下属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屯煤电公司”)
除在某些生活、生产辅助方面的服务目前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
不存在其他依赖,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
控制。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关

联交易安排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的表决

中,公司 6 名董事中的 2 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1
       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 4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决定,在股东大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将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

             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

       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交
       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安排。
             2、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预计金额与预
                                         2024 年度预计金 2024 年预计完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差异金额    计完成金额差异较
                                                额          成金额
                                                                                       大的原因
       公司向中国中煤及其
                            中国中煤及
 1     附属公司提供综合原                         10,810       10,274       -536            -
                            其附属公司
       料和服务
                                                                                 由于生产条件变化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和部分物资需求更
                            中国中煤及
 2     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                        139,399      106,274    -33,125 新 导 致 采 购 量 下 降
                            其附属公司
       原料和服务                                                                明显,实际发生额较
                                                                                 预算减少
                                                                                 受实际需求、发运煤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中国中煤及
 3                                                70,441       52,901    -17,540 炭 热 值 和 市 场 价 格
       公司向公司提供煤炭 其附属公司
                                                                                 的影响,实际发生额


                                                 2
                                                                                         较预算减少


                                                                                       公司建设工程因招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标中标情况和施工
    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 中国中煤及
4                                               66,630            27,736       -38,894 进度的影响,导致工
    设计、建设及总承包 其附属公司
                                                                                       程设计、建设关联交
    服务
                                                                                         易较预算减少
    公司向中国中煤及其
                          中国中煤及
5   附属公司提供房屋租                              186              186            0            -
                          其附属公司
    赁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中国中煤及
6   公司向公司提供房屋                             4,074           3,694         -380            -
                          其附属公司
    租赁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大屯煤电(集
7   公司向公司提供土地 团)有限责任                8,200           8,012         -188            -
    使用权租赁             公司
    公司在中煤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煤财务公
8   “中煤财务公司”)                         350,000           276,410       -73,590           -
                              司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含应计利息)
    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
    提供的信贷服务每日 中煤财务公
9                                              400,000            55,800   -344,200              -
    最高余额(含应计利     司
    息)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2024 年预计完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5 年预计金额                   预计完成金额差异较
                                                                  成金额
                                                                                   大的原因
           公司向中国中煤及
                              中国中煤及
     1     其附属公司提供综                            9,762          10,274               -
                              其附属公司
           合原料和服务
                                                                             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
                                                                             采购效率与产品质量,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中国中煤及                                     满足煤矿智能化生产
     2     公司向公司提供综                          119,223         106,274
                              其附属公司                                     需求,公司主要设备和
           合原料和服务
                                                                             材料等在关联方处集
                                                                             中采购




                                               3
                                                                 根据 2025 年发电计划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中国中煤及                             安排,预计外购动力煤
3   公司向公司提供煤                            69,813    52,901
                          其附属公司                             需求增加导致预算金
    炭
                                                                 额增加
                                                                 在煤矿、火力发电、新
                                                                 能源项目等建设领域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内,部分关联单位在专
    公 司 向 公 司 提 供 工 中国中煤及
4                                               55,817    27,736 业、技术、资金等方面
    程设计、建设及总承 其附属公司
                                                                 拥有较大优势,预计公
    包服务
                                                                 司有关建设工程项目
                                                                 由关联方单位承建
    公司向中国中煤及
                          中国中煤及
5   其附属公司提供房                              186       186           -
                          其附属公司
    屋租赁
    中国中煤及其附属
                          中国中煤及
6   公司向公司提供房                             4,174     3,694          -
                          其附属公司
    屋租赁
    中 国 中 煤 及 其 附 属 大屯煤电(集
7   公 司 向 公 司 提 供 土 团)有限责任         8,300     8,012          -
    地使用权租赁                公司
    公司在中煤财务公
                          中煤财务公
8   司每日最高存款限                           350,000   276,410          -
                              司
    额(含应计利息)
    中煤财务公司向公
    司提供的信贷服务   中煤财务公
9                                              400,000    55,800          -
    每日最高余额(含应     司
    计利息)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中煤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85X6
     成立时间:1982 年 7 月 26 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
     注册资本:1,557,111.3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树东
                                           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
运活动);煤炭出口业务;煤炭的勘探、煤炭及伴生产品的开采、
煤炭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化工、煤层气开发、电力生
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设计、
工程和设备招投标、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
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机械
设备、焦炭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中煤经审计总资产为 5,252.01
亿元,净资产为 2,315.8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5.9%;2023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2,503.50 亿元,实现净利润 343.82 亿元。
    2.关联关系
    中煤能源持有公司 62.4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
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中国中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
国务院国资委。
    公司与中国中煤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国中
煤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大屯煤电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80487Y
    成立时间:1988 年 9 月 7 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徐州市沛县大屯
    注册资本:237,269.916666 万元
    法定代表人:毛中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移
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矿产资源勘查;煤炭开采;公共铁路
运输;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传
送;动物饲养;危险废物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通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
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
延加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除中国稀
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石
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
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产
品零售;服装制造;技术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
利用;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光污染治理

                             6
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
务;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太
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
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
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
费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屯煤电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50.71
亿元,净资产为-3.8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107.59%;2023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18.00 亿元,实现净利润 0.36 亿元。
    2.关联关系
    中国中煤持有大屯煤电公司 100%股权,为大屯煤电公司控
股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
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与大屯煤电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大
屯煤电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中煤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9308096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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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2014 年 3 月 6 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中煤
大厦 6 层
    注册资本:9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雷东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煤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1035.20 亿元,净资产为 62.06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94.01%;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97 亿元,实现净利润 9.72 亿元。
    2.关联关系
    中煤能源持有中煤财务公司 91%股权,为中煤财务公司控股
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
司的关联方。
    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
煤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根据《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中国中煤和公司将
相互提供综合原料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国中煤及其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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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和服务包括材料、配件、设备、设备维修保养和租赁、电力供
应、热能供应、运输装卸服务、委托管理、劳务、员工培训、通
讯及信息服务、宾馆及后勤服务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中国中
煤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原料和服务包括材料、配件、设备、设备
维修保养和租赁、电力供应、热能供应、运输装卸服务、委托管
理、劳务、员工培训、通讯及信息服务、宾馆及后勤服务等。
    (2)上述原料和配套服务须按下列顺序确定价格:1)大宗
设备和原材料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2)如并无涉及招标
程序,则须执行市场价格;及3)如无可比较市场价格,采用协
议价。协议价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
    (3)本协议项下大宗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原则上通过招投
标程序,并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厘定。该定价原则适用于
本协议项下绝大部分的大宗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和销售。对于中
国中煤向公司提供大宗设备和原材料,公司在招标过程中须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步骤及╱或计量方法,
且已设有有关大宗设备和原材料招标程序管理的内部手册。公司
制定的招标文件载有完成合同的所有重大规定及所有主要条款,
包括大宗设备和原材料的技术和质量规定、供货商的审查标准、
标价规定及评估投标的准则等。公司的评标委员会负责(i)确保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ii)根据技术、商务及
定价标准以及有关原材料等的支付条款审阅、评估及监管外部供
货商的文件,以保证中国中煤向公司提供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
方提供者;及(iii)给外部供应商评分并撰写推荐意见。公司的定
标委员会负责决定投得该协议的大宗设备和原材料供货商。对于


                            9
公司向中国中煤提供的大宗设备和原材料,公司在投标过程中须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国中煤招标文件中
所载的所有必要要求。为筹备递交投标书,公司有关子公司将举
行投标评审会议,以对项目规范、成本及其他必要资料进行全面
分析。公司的相关部门将参考近期工作报价、相关市场数据等以
厘定投标价格,以保证公司提供的投标价格属公平合理,且不优
于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价格及条款。
    (4)本协议项下,大宗设备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指在大宗
设备和原材料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i)
当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样或同类品质的大宗设备和原材料收
取的价格;或(ii)提供同样或同类品质的大宗设备和原材料的独
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5)如无可比较市场价格,价格须由合同双方根据成本加
公平合理的利润率原则经公平磋商后厘定。该定价原则适用于本
协议项下的服务及大宗设备和金额相对较小的原材料的采购销
售。协议价采用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率的原则来确保产品价格公
平合理。其中相关成本包括: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制造费用
等。中国中煤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预期利润范围介于1%
至10%,符合行业标准且不高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利润率;
公司向中国中煤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预期利润率范围介于1%至
10%,符合行业标准且不低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利润率。
    (6)中国中煤与公司双方互供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产品,
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或其他方式分期支付。就此,中国
中煤与公司主要采用货到付款支付方式,即一次性到货一次性验


                           10
收支付,分批到货分批验收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合同价款以现金
或其他约定的方式支付,一般以现金支付。本协议项下购买价及
服务费须按所订立的具体实施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方式缴付。该等
实施协议中支付条款须在本协议支付条款范围内,且一经双方签
署将不会改变。
    (7)协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煤炭互供框架协议》
    根据《煤炭互供框架协议》,中国中煤和公司将相互供应煤
炭,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国中煤和公司同意分别向对方供应其煤矿生产的煤
炭产品,若一方所提供的煤炭产品数量或质量未能满足另一方要
求,另一方有权向第三方购买煤炭产品。
    (2)本协议项下双方供应和出售煤炭的价格按照如下方式
确定:1)长期协议煤炭价格根据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CCTD
秦皇岛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以及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指数
(NCEI)厘定,并根据指数的变化情况每月进行调整;煤炭现
货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厘定并进行即期调整;2)环渤海动力煤价
格指数由秦皇岛煤炭网定期公开发布,反映环渤海港口动力煤的
离岸平仓市场价格水平以及波动情况的指数体系。CCTD秦皇岛
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发布在中国煤炭市场网,反映秦皇岛港及周
边港口主流动力煤平仓交货综合价格水平。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
指数(NCEI)由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发布,综合反映市场动力煤
下水的实际价格走势与市场结构;3)厘定本协议项下煤炭价格
所参考的市场价格是参考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国煤炭价格指数


                              11
和中国煤炭资源网等公开价格信息,以及即期市场调研获取的实
际成交价格数据确定。
    (3)一方向另一方供应煤炭,另一方按各合同约定根据交
货查验确认、收取全部结算单据分批结算,并以现金或者其他双
方约定的方式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支付方式须遵循于本协议期间
内双方根据本协议拟进行的各项具体交易订立的个别实施协议。
    (4)协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中国中煤
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监理、勘察、测绘服务及建筑物、构筑物、
基建维修等建设及总承包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国中煤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监理、勘察、测绘服
务及建筑物、构筑物、基建维修等建设及总承包服务。
    (2)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原则上须通过招投标方
式及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确定服务提供方及价格。中国中
煤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步骤及╱或
计量方法以及公司制定的招标书的具体要求投标。
    (3)公司制定的招标文件载有完成合同的所有重大规定及
所有主要条款,包括工程技术规定、承包商的审查标准、标价规
定及评估投标的准则等。公司的评标委员会负责(i)确保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ii)根据技术、商务及定价标
准以及有关服务费用的支付条款审阅、评估及监管外部供货商的
文件,以保证公司向中国中煤取得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
者;及(iii)给供货商评分并撰写推荐意见。公司的定标委员会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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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决定投得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提供方。
    (4)中国中煤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公司按合同约
定的时间节点或其他方式分期支付。其中,如果中国中煤一次性
提供工程设计成果,则一次性根据验收结果支付;如果中国中煤
分阶段提供工程设计成果,则根据阶段性验收结果分期支付。中
国中煤向公司提供建设施工服务的,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
或其他方式分期支付。就此,公司一般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验收后
分期支付。中国中煤向公司提供总承包服务的,公司按照设计、
采购和施工的时间节点或其他约定分期支付。其中,采购按照货
到付款原则支付,即一次性到货一次性验收付款,分批到货分批
验收付款;设计和施工支付与中国中煤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和建设施工服务的付款方式一致。本协议项下的合同价款以现金
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一般以现金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服
务费,须按所订立的具体实施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方式缴付。该等
实施协议中支付条款须在本协议支付条款范围内,且一经双方签
署将不会改变。
    (5)协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根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中国中煤与公司同意将其合法
拥有的相关自有房屋互相租赁予对方,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国中煤、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合
法拥有的相关自有房屋租赁予对方。
    (2)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每年向出租方支付租赁
房屋的租金。本协议有效期内,出租方与承租方拟调整有关租金


                              13
安排,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确保在遵守公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
的前提下进行。中国中煤、公司双方每年对上一个年度的年租金
结算一次。年租金的支付方法在具体租赁合同中明确和规定。租
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房屋水、电、暖费、维修费及其他有关使用
该租赁房屋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至于有关房屋的房屋管理费,
双方个别就每一处房屋约定费用的承担方,并在相关具体租赁合
同中明确和规定。对于每一处房屋而言,如果双方约定有关该房
屋的房屋管理费由出租方承担,则所涉及的管理费用应包含在年
租金金额中。
    (3)协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根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大屯煤电公司同意向公司出
租土地使用权,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大屯煤电公司同意向公司出租土地使用权。
    (2)公司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大屯煤电公司支付上述土
地使用权的全部年租金。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大屯煤电公司如需转让该等土地
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权,应提前6个月通知公司,公司享有优先受
让权。
    (4)协议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
    6、《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煤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
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中煤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公司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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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在
中煤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等;2)向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
等信贷服务;3)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等其他金
融服务。
    (2)中煤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
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公司在中煤财
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十五亿元。
    (3)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
现等信贷服务的利率及费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
信贷服务收取的利率及费率公平协商厘定。向公司提供的信贷服
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
    (4)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费用,应由
双方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和中国人民银行或中
国银保监会规定的标准公平协商厘定。
    (5)协议有效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公司与大屯煤电
公司除在某些生活、生产辅助方面的服务目前尚有一定的依赖性
外,不存在其他依赖,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或
被其控制。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
需的,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
范围之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对公司股东利益


                             15
产生损害。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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