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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贵州茅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4-03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积极审慎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
建设。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审计委员会目前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
王鑫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和盛雷鸣
先生担任委员。
    二、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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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议案》《关于出资

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
    (四)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五)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在编制和披露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期间,严格按
照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与年报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商定年报财务
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工作重点等事项,并对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持续性监督及审查。我们对天职国际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
和评估,认为天职国际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守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二)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考虑到天职国际在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表现,
我们向公司董事会建议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继续聘请天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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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内部审计
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对于内部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予以关注,积
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推进公司管理能力提升。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公司
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执行,报告中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化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有序运行。
    (六)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

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推进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及
时高效完成。
    (七)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
联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议案》《关于出资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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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
需发生的正常交易,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为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 年,我们将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密切关注
内外部审计沟通、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为董事会
提供更多决策参考,持续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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