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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贵州茅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田勇)2024-04-03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贵州茅台”)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田勇,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烟台
分行;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贵州茅台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贵州茅台及其主要股

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贵州茅台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

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 1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
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均全部出

                                  1
席。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17 次,均亲自出席会议,
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就年报审计事项与审

计机构进行专项沟通。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办工作

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在深入了
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
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的情形,也未出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

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
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重点工
作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题沟通会等方式,与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审计结果等方面进行沟通,促
进年报审计工作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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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当面沟通,听取投

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
的评价,帮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 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参加考察调研、培训、审阅材料、与各
方沟通等方面工作。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
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我们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
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
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议案》

《关于出资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等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决策和
披露。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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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
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披
露,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 年度,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
薪酬管理办法》《工资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经理层 2022 年度考核结果及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
案》,按照相关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了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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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
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

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

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 年,
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好金融、投资等方面的专业能
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田勇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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