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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贵州茅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9-21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 2024-025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

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795.78 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3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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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的

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确

定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

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9 月 21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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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 30 亿元(含)—人民币 60 亿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795.78 元/股(含)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670,583 股—3,341,164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330%—0.2660%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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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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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用途
                (股)          (%)              (亿元)
               1,670,583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减少注册资本       —       0.1330—0.2660     30(含)—60(含)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3,341,164                                            日起 12 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6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795.78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 1,670,583 股—3,341,164 股,约占公司于本公告日已发行总股

   本的 0.1330%—0.26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795.78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

   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3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795.78 元/股进行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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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

化情况如下:
                        回购并注销后                  回购并注销后
回购前总股本       (按回购资金下限计算)        (按回购资金上限计算)
   (股)        总股本数量        变动数量    总股本数量        变动数量
                   (股)            (股)      (股)            (股)

1,256,197,800   1,254,527,217     -1,670,583   1,252,856,636    -3,341,164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

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792.07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2,185.76 亿元,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人民

币 1,452.67 亿元。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上限人民币 60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

金约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的 2.14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2.7450%、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 4.1303%。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

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产生重大影响。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

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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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

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

划,均回复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

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

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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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

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

部分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

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

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

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不确定性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

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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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

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做好与公司股东沟通,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

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

终止回购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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