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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莫高:莫高股份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ST 莫高           公告编号:临 2024-07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
         的公告》,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改)》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3.11 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
         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
         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股票上市规则》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1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

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 9.3.2 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

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首次风险提示公告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

    三、其他说明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

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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