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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莫高股份:莫高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30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73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甘肃莫高九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九玖)

        本次担保金额: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莫高九玖提供担保 500 万元

        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00 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莫高九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兰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莫

高九玖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莫高九玖本次贷款按其资金
使用计划,在贷款总额1,000万元内随用随贷。贷款利率以与金融机构商定利率

为准。贷款由莫高九玖自行按借款协议约定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月14日披露的《莫高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58及《莫高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59)

   (二)担保业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莫高九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流动

资金贷款500万元,期限一年。

   上述贷款由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

了《质押合同》。

   本次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债务人:甘肃莫高九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质押金额:600万元

   5.担保质押物权属证明:定期存单

   6.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

违约金、延迟履约金、实现质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质押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甘肃莫高九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12月6日
   3、法定代表人:杜广真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5MAD55CT508

   6、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莫高大道33号(莫高国际酒庄综

合办公楼3楼309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

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农用薄膜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

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

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莫高九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份,上海绿莱

绿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份

   9、财务状况:莫高九玖成立于2023年12月6日,2023年度未开展业务,2023

年末无财务数据

   截止2024年6月30日,莫高九玖资产总额771.97万元,负债总额6.97万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765.00万元,资产负债率0.90%。莫高九玖2024年上半年处筹备

建设期,因此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未经审计)

   10、截止目前,莫高九玖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的重大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

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反担保,公司可对被担保人莫高九玖履约和还

款能力进行有效监控,被担保人莫高九玖其他股东未对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不会

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7%。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