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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缘药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11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 1927 年在上海创
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
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2022 年 6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对的
独立意见。

    二、2022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
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2 年 3 月 2 日,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2 年 11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人员构成、时间安排、风险评估、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3 年 2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2 年度审计结论、审
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计划中的
重点审计领域、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审计报告
的出具情况等汇报。

    (四)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相
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