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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迪马:ST迪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05-14  

股 票 代 码 :600565       股 票 简 称 :ST 迪 马    公告 编 号:临 2024-045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9 日、5 月 10 日、5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了已公开披露的信

         息外,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消息。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3.12%,均处

         于质押及冻结状态;控股股东债权人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向五中院递交

         了申请控股股东重整的相关资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重庆东

         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

         申请的文件。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5 月 9 日、5 月 10 日、5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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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相关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

及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除了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

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

    (三) 经公司核实,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

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9 日、5 月 10 日、5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
大。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迪马股份关
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36 号)。

    (三)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资产减值测试
并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1 年
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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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因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环境、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经
营性现金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2023 年 12 月 31 日,迪马股份合并报表已到
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194,974.35 万元,公司债券 21 迪马 01 托管
量 32,581.1 万元未能到期足额偿付本息。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与协调展期
等相关事项,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与各方积极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工作,争
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化解债务问题,具体内容请详见《迪马股份关于公司债务
情况的进展公告》(2024-035 号)与《ST 迪马关于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偿付本息
的公告》(2024-039 号)。

    (五)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收盘价为 0.95 元/股,低于人民币 1 元
持续 6 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1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
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
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 2024-040 号)。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3.12%,

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后续存在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东银控股债

权人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向五中院递交了申请控股股东重整的相关资料,目前尚

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重整进展事项,并及时履

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

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

                                                                   -3-
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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