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马:ST迪马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06-18
股 票 代 码 :600565 股 票 简 称 :ST 迪 马 公告 编 号:临 2024-083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6 月 14 日、6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20.54 亿元、-34.97 亿元及-36.51 亿元,且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营
成果进行审计,均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 年 12 月 31 日,迪马股份合并报表已到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
人民币 194,974.35 万元,公司债券 21 迪马 01 托管量 32,581.1 万元未
能到期足额偿付本息,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收盘价为 0.96 元/股,低于人民币 1 元持
续 16 个交易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请投资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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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与赵洁红目前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3.12%,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控股股东债
权人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递交了申请控
股股东重整的相关资料,目前法院接收了东银控股重整申请的材料
【(2024)渝 05 破申 367 号】,东银控股递交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
定受理、东银控股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6 月 14 日、6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相关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
及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除了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
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
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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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仅存在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6 月 14 日、6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
较大。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迪马股份关
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36 号)。
(三)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资产减值测试
并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54 亿元、-34.97 亿元及-36.51 亿元,且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营成
果进行审计,均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应审计报告。
(四)因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环境、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经
营性现金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2023 年 12 月 31 日,迪马股份合并报表已到
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194,974.35 万元,公司债券 21 迪马 01 托管
量 32,581.1 万元未能到期足额偿付本息。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与协调展期
等相关事项,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与各方积极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工作,争
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化解债务问题,具体内容请详见《迪马股份关于公司债务
情况的进展公告》(2024-035 号)与《ST 迪马关于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偿付本息
的公告》(2024-0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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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收盘价为 0.96 元/股,低于人民币 1
元持续 16 个交易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
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
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 2024-058 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 2024-069 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 2024-070 号)、《关于公司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 2024-074 号)、《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 2024-076 号)、《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 2024-077 号)《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 2024-081 号)、《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 2024-082 号)。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与赵洁红目前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3.12%,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后续存在股东所持
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控股股东债权人向五中院递交了申请控股股东重整的相
关资料,目前法院接收了东银控股重整申请的材料【(2024)渝 05 破申 367 号】,
东银控股递交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东银控股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
有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请详见《ST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
(临 2024-041 号)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临 2024-068 号)。
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重整进展及战略协议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
(七)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重整申请能
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
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七)项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后续公
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进行重整,公司可能面临交易类退市风险;若重整
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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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内容请详见《ST迪
马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59号)、《关于拟向法院
申请重整的公告》(临2024-061号)、《ST迪马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临2024-078号)。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
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
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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