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马:ST迪马关于公司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6-20
股 票 代 码 :600565 股 票 简 称 :ST 迪 马 公告 编 号: 临 2024-088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别提示:
1、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 年 6 月 19 日收到
公司总裁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其计划自 2024 年 6 月 20 日起(含 2024
年 6 月 20 日)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 3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 万元。
2、截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8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
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总裁罗韶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
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目前持股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号
1 罗韶颖 董事、总裁 23,210,000 0.9316%
合计 23,210,000 0.9316%
(二)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2024 年 5 月 15 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罗韶颖、杨永席、易琳,非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王磊、熊小鹏、吴建楠、李俊杰推出增持计划,自 2024 年 5 月
15 日起(含 2024 年 5 月 15 日)6 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 2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 万元。上述计划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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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 2024-050 号)、《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临 2024-079 号)。
(三)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为支持公司相关工作开展,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
护资本市场稳定。
(二)增持金额:人民币不低于 3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 万元。
(三)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6 月 20 日起(含 2024 年 6 月 20 日)6 个月
内(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外)。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四)增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不高于人民币 1.60 元/股。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相关增持主体承诺:
1、本次增持计划并非基于其在公司任职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
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的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增持
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受增持窗口期限制或增持价格等因素影响,存在本次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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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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