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泉啤酒: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4-008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原文内容 修改内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
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立战略委员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报告工作;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
……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作规程,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事项进行规
定,并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
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
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份)的派发事项。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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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 修改内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策为: ……
……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
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式。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出现法律、法规、中国证
……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可以不
(三)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 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
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 润分配方案时,可以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
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 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
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 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
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
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 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 方案。
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 ……
事通过。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 (三)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
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 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在利
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 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
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并应 进行说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
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 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
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
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监事会同时 事通过。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
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 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独
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 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 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
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经过半数监事通过,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执行公
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行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四)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
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 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
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 流。
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 (四)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
有股东配售股份。 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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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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