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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通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3-0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勤勉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有余黎峰、朱永明、文贤勇,其中余黎峰
和朱永明为独立董事,文贤勇为非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
格的独立董事余黎峰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定期会议,形成 4 份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决议。
    2023 年 3 月 6 日,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支付 2022 年度
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控部工作计划》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2023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 年 10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 年报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中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与公司年报审计师沟通确定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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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则》的要求编制,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疏漏;
    (3)与年报审计师就审计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
计划进度开展审计工作;
    (4)审议通过了审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 评价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其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能够遵循审计
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
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董事会聘任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四、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依托各位委员的专
业能力,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推动公司治理
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审计委
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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