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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通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厦门汉云)(修订稿)2024-09-2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通能源

    股票代码:6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 77 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运营中心之“汇
金国际中心”第 20 层 08 单元之一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具体变动情况 .................................. 6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6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7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8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查阅地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1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       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汉云股票精选二期
                    指
方/汉云投资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公司/汇通能源    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
本报告书             指
                          稿)
                          汉云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 10,400,000 股股份的权益
                          变动行为
                          《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汉云投资管
《股份转让协议》/本
                    指    理有限公司(代表“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协议
                          金”)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汉云投资管理
本补充协议           指   有限公司(代表“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                 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4 月 21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3303218226D

法定代表人           刘财云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 77 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运营中心之
注册地址
                     “汇金国际中心”第 20 层 08 单元之一
经营期限             2015 年 04 月 21 日至 2065 年 04 月 20 日
                     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
经营范围
                     另有规定除外)。
股东姓名             刘财云、林辰、林焕耿、王建华
   (二)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产品名称: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备案编码:SXZ697
   3.备案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
   4.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管理人名称: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财云       男     董事      中国    福建厦门                   否
林焕耿       男    总经理     中国    福建厦门                   否
王建华       男     监事      中国    福建厦门                   否


                                          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认可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从
而决定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
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汉云投资             0                0           10,400,000         5.0416%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4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5.041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具体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
    2024 年 5 月 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6,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9987%。
    2024 年 9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本次交易标的股份由 16,500,000 股调整为 10,400,000 股,
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4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416%。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将由 0%变更为 5.0416%。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签订《股份
转让协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签订《股份
转让协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6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为汇通能源 10,400,000 股股份,每股价格为 25.74
元,交易对价为 267,696,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陆仟柒佰陆拾玖万陆仟元整)。
本协议所述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若汇通能源在过渡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等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则标的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规定相应调整。
    (三)付款安排
    截至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受让方已向转让方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 159,266,250.00
元及部分第二期转让价款 41,500,000.00 元,已支付的交易对价合计 200,766,250.00
元,本次交易剩余对价将按照如下进度和方式支付对价:
    本次交易于中国登记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五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
账户支付 66,929,750.00 元,作为第三期转让价款。
    (四)股份过户
    双方应于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协议转让收费通知书后的 1 个工作日内支付经手费
并取得协议转让确认表;在取得经上交所出具确认意见的协议转让确认表后的 1 个工作
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向中国登记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应予以配合。
    (五)税费
    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全部税金或费用,凡法律法规有规定者,依相关规定办理;无
规定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双方应各自承担己方与本协议的谈判、草拟、签署
和实施本次交易产生的有关税金和费用。
    (六)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章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筹资金。

                                       7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
订稿)》及附表。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刘财云


                                                            2024 年 9 月 25 日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所在地        1100 号

股票简称       汇通能源                     股票代码      600605

               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 限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南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代表“汉云股票精                     路 77 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运
                                      义务人注
人名称         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 基                      营中心之“汇金国际中
                                      册地
               金”)                                     心”第 20 层 08 单元之一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
                                            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无持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13
                股票种类: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10,400,000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5.0416%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0,400,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416%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拥有权益的股    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4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15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刘财云


                                                             2024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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