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1-20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24-03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2727 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
3CD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
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关于五岸传播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
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至议案二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议案二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二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37 东方明珠 2024/12/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
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09:30—15: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
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 4 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 01,62,923,
71,921,939,20,44,825 路等)。
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5)。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
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
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券商
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
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57 号百视通大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3
传 真:021-33396636
电 话:021-33396637(直线)
联 系 人:嵇绯绯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东方明珠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五岸传播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
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
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