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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2727 号上海

国际会议中心 3CD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83,311,8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50.0703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方明珠新媒
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
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宋炯明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独立
董事陈清洋先生因公务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王治平先生因公
务未能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嵇绯绯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及
班子成员金晓明先生、严莉女士、鱼洁女士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59,129,307     98.5634 7,412,000         0.4403 16,770,563        0.9963


       本次审议通过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如下:

       龚文昌,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2、议案名称:关于五岸传播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4,909,716        92.4466 7,647,937            6.7394 923,786           0.814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1    关于变更     89,298,876 78.6903           7,412,000        6.5315 16,770,563          14.7782

     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

     案

2    关于五岸 104,909,716 92.4466              7,647,937        6.7394       923,786        0.8140

     传播与上

     海文化广

     播影视集

     团有限公
     司 签 订

     《视听节

     目内容授

     权经营协

     议》暨关
     联交易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上海文化广播
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的
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唐银锋、张志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