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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德:ST瑞德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4-2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邵明霞、张步勇、梁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邵明霞女士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江洋、付玉春、王钊、朱三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余
应敏、刘鹏、陈东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陈东梅女士及董事江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余应敏先生为主任委员。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因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江洋先生调整为董事王钊先生。公
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其中主
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五次
会议,全体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         会议          召开
                                                     审议事项
号         名称          时间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2023 年 4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月28日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2023 年 8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月25日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

                                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2023年10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3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月27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2023年11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月24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2023年12 1、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中科融合算力科技有限公司日
5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月17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认为中
审亚太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按时出具各项报告,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并给出审核意见:我们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相关资格,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良好,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
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亚太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指导公司审计部门完成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
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
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 年度,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
部管理制度,三会一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原则,
认真履行了年度审计中的相关职责,就审计问题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会
计师事务所沟通、配合,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保证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6、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与关联方
之间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
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充分发挥了审查、监
督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进行,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
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余应敏、陈东梅、王钊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