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1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热电”)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
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宇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
议案》
公司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江苏恒力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拟对业绩补偿协议条款作出调整,删除《大
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之业绩补偿协议》第二条之 5.责任范围的约定。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具有必要性
和合理性,且不涉及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同意公司与恒力石化、恒力化纤签署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
案》,董事会已经取得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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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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