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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08-01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9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数量:2,533,245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实施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
个行权期(以下简称“本次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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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1 年 6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
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告》。
    5、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向 16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210 万
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行权价格为 4.98 元/股。
    6、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向 5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90 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行权价格为 4.98 元/股。
    7、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部分予以注销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经考核行权
系数确定非 A 级的员工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207,6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
销工作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62 名调
整为 149 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从 12,100,000 份调整为
10,892,350 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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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部分予以注销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经考核行权系数确定为非 A
级的员工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586,825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工作完成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04 名调整为
177 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从 10,584,000 份调整为 8,997,175
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部分予以注销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经考核行权系数确定为非 A
级的员工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2,718,205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注销工作完成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77 名调整为
150 名,持有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从 5,251,450 份调整为 2,533,245 份;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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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行权价格     可行权数量    可行权人    行权期内行权     行权期内参与
    行权期                 行权日期
                                             (元/份)      (份)      数(人)    数量(份)       行权人数(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        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4.98     3,230,850         149        3,208,350             148
权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7 月 25 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        2023 年 9 月 7 日至
                                                   4.98     2,869,500         131        2,814,150             128
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7 月 25 日
预留授予股票期        2023 年 9 月 7 日至
                                                   4.98     1,067,675          45         931,575               42
权第一个行权期        2024 年 6 月 29 日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

          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

          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40%。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50%。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即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等待期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届满。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即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等待期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届满。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何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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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2                                                            所述情形,满足行权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目标 A: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
         入是 2020 年的 550%                                       为 36,927.74 万元,适
  3      业绩考核目标 B: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   用业绩考核目标 C,
         入是 2020 年的 440%,达标值 37,193.20 万元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业绩考核目标 C: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   60%。
         入是 2020 的年 330%,达标值 27,894.90 万元
                                                                本次行权期 177 个激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励对象中,27 人不符
           评价标准            A       B       C       D        合行权条件。参与
           个人层面行权系数    100% 90%        80%     0        2023 年度个人考核的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150 人中 121 人评级为
  4                                                             A,行权系数 100%,
                                                                23 人评级为 B,行权
                                                                系数 90%, 人评级为
                                                                C,行权系数为 80%。
                                                                1 人评级为 D,行权系
                                                                数为 0。

       综上,公司本次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即将成就。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
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40%,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50%。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49 名
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截止日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9 日。
      注:被激励对象为 150 名人员,其中 1 名人员评级为 D,行权系数为 0,不符合行权条

件,因此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49 名人员。

       (二)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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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授予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是 2021 年 7 月 26 日,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是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行权数量:2,533,245 份
      (三)行权人数:共 149 名,其中首次授予 114 名,预留授予 35 名
      (四)行权价格:4.98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
 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至 2025 年 6 月 29 日止,实际可行权开始日以
 业务办理后发布的实施公告为准。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 占股权激励计         占授予时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划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郑彩红    董事长                               7.2000       0.48%                0.02%
  黄 辉     轮值总经理、华威医药董事长           7.2000           0.48%            0.02%
  吕政田    常务副总经理                         5.4000           0.36%            0.01%
  夏 燕     副总经理、礼华生物董事长             5.4000           0.36%            0.01%
  蔡子云    财务总监                             5.4000           0.36%            0.01%
  赵琴琴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2.4000           0.16%            0.01%
中层(含)以上管理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20.3245          14.69%            0.59%
            (共计 143 人)
                 合计                          253.3245          16.89%            0.68%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适用考核目标 C,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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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成就。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49 名激励对象行权,
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2,533,245 份。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
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
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
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
个等待期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届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届满,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
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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